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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而不逾矩,“清”而不远疏——新林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四方同堂培训

时间:2023-11-15

来源:大兴安岭检察分院

作者:大兴安岭发稿

录入:大兴安岭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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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理念,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近日,新林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同堂培训,邀请区法院、区司法局、王建彬律师事务所共同交流学习。

会上,共同学习了《关于在全省开展律师代理首次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和《信访工作条例》等,从保障律师参与“四大检察”履职、加强律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展开了充分交流,对律师会见当事人、互联网阅卷、信息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解决,参会单位就建立良性互动协作关系达成共识。

此次同堂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为“检法司律”提供了共同交流学习、良性互动的平台,聚焦问题补短板,达到了相互切磋、凝聚共识、共同提高的目的。同时也促进了检察官、法官、律师之间相互尊重、相互监督,进一步加强了检律沟通协作,构建起“亲”不逾矩、“清”不疏远的新时代检律关系。

下一步,新林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着力推动公检法司律等多部门同堂培训走深走实,以“共学”促“共识”,增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责任感和认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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