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参加寄递行业联合督导检查行动
时间:2022-09-26
来源:大兴安岭检察分院
录入:郭鑫
审核:聂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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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落细“七号检察建议”,推动共护“最北邮路”,全力防控化解寄递领域风险隐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寄递服务环境,9月21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参与地区邮政管理局、国安、禁毒、网安、网信、反恐等部门联合开展的寄递渠道安保督导检查。
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同各执法部门深入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主要品牌快递分拨场地及营业网点集散地进行检查走访,对寄递物流行业是否证照齐全,包裹的收寄是否实名、配送是否符合行业规范等方面进行了实地查看。按照相关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各快递企业是否依法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遵守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现场检查,检察机关参与检查全过程。
检查中,检察机关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督促快递企业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对于寄件人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在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上填写的身份信息与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人证不一致,或者拒绝登记其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应一律不予收寄。二十大期间,对寄往北京的邮件快件,应督促各快递企业全面强化安全检查和消毒处理,对可疑邮件快件按规定及时报告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应急管理和疫情防控等部门。
此次联合督导检查进一步宣传落实了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规范了寄递物流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增强了寄递物流行业安全问题治理意识,对今后预防和打击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促进了寄递行业规范、安全、健康发展。同时,此次联合督导检查也是大兴安岭检察机关运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开展“七号检察建议”宣传落实的具体举措,对涉寄递监管领域各单位加强协作配合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寄递领域安全监管的合力。
下一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将进一步细化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维护寄递安全的工作举措,延伸本次行动的工作成效,联合大兴安岭行署公安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毒等寄递领域的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坚决把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确保寄递行业平稳运行、高质量发展。

检查中,检察机关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督促快递企业严格执行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对于寄件人拒绝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在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等服务单据上填写的身份信息与出示的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人证不一致,或者拒绝登记其有效身份证件信息的,应一律不予收寄。二十大期间,对寄往北京的邮件快件,应督促各快递企业全面强化安全检查和消毒处理,对可疑邮件快件按规定及时报告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应急管理和疫情防控等部门。
此次联合督导检查进一步宣传落实了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规范了寄递物流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增强了寄递物流行业安全问题治理意识,对今后预防和打击寄递行业违法犯罪活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有效促进了寄递行业规范、安全、健康发展。同时,此次联合督导检查也是大兴安岭检察机关运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开展“七号检察建议”宣传落实的具体举措,对涉寄递监管领域各单位加强协作配合起到了较好的推动作用,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寄递领域安全监管的合力。
下一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将进一步细化落实“七号检察建议”维护寄递安全的工作举措,延伸本次行动的工作成效,联合大兴安岭行署公安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毒等寄递领域的专项监督检查行动,坚决把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确保寄递行业平稳运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