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分院为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安全生产培训班进行专题授课
时间:2022-11-23
来源:大兴安岭检察分院
录入:郭鑫
审核:聂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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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溯源治理的工作要求在兴安林区落地落实,有效推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助力生态兴安、平安兴安建设,11月21日,大兴安岭分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鹏以《宣传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共筑安全生产防线》为题,在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培训班上进行授课,与全区10个林业局、24个直属企事业单位和22个林直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
此次交流学习以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释义为切入点,深入解读建议制发背景、主要内容和附件案例,明确指出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是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职能,也是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抓手,同时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范围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进行详细阐述,并结合当前大兴安岭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和部分本地鲜活案例重点强调了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树立抓早抓小抓苗头安全生产理念三方面内容:一是“八号检察建议”以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宗旨,不断提升监管职能部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注重监管“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二是“八号检察建议”引导企业树立正确发展和依法管理的理念,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切实提升企自身安全水平,有效避免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八号检察建议”将溯源治理作为助力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推手,增强“风险即危险”、“隐患即事故”的责任意识,守牢重要生产节点、重点生产领域安全底线。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是国家林草局直属的大型公益类企业,也是大兴安岭地区最大的企业,肩负着守护建设祖国最北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和历史重任。大兴安岭分院高度重视对林业集团安全生产的服务保障工作,年初以来,分院重罪检察部门以护林防火、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作为切入点,通过内外联动,组织开展全区林业安全生产和秋季护林防火监督等活动送法进林场、进企业,推进林业企业持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护林防火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此次学习交流内容丰富、专业性强、案例生动,既全面系统又重点突出,紧密结合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融入国家治理、推动系统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林业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授课前,大兴安岭分院重罪检察部门主动与林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处沟通对接,当面送达了“八号检察建议书”,督促强化内部监管和安全意识防患未然。下一步大兴安岭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将持续加强同林业集团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配合,重点针对林业特色领域开展专项法律监督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宣传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建设现代化新兴安贡献检察力量。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是国家林草局直属的大型公益类企业,也是大兴安岭地区最大的企业,肩负着守护建设祖国最北生态屏障的政治责任和历史重任。大兴安岭分院高度重视对林业集团安全生产的服务保障工作,年初以来,分院重罪检察部门以护林防火、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作为切入点,通过内外联动,组织开展全区林业安全生产和秋季护林防火监督等活动送法进林场、进企业,推进林业企业持续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护林防火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
此次学习交流内容丰富、专业性强、案例生动,既全面系统又重点突出,紧密结合检察建议作为检察机关融入国家治理、推动系统治理的重要手段,是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举措,对推动林业安全生产领域溯源治理具有很强的理论指导性和现实针对性。授课前,大兴安岭分院重罪检察部门主动与林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处沟通对接,当面送达了“八号检察建议书”,督促强化内部监管和安全意识防患未然。下一步大兴安岭检察机关重罪检察部门将持续加强同林业集团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协作配合,重点针对林业特色领域开展专项法律监督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宣传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为建设现代化新兴安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