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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林检察强势出击 护航民营企业

时间:2020-10-16

来源:大兴安岭检察分院

录入:牛旭

审核:李艳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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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欠十几年的钱终于要回来了!”个体工商户付某眼含热泪激动的说。

2001年至2004年间,大兴安岭某林业局下辖单位从付某经营的汽车配件商店赊账购买共计价值35235元货物,经过付某多次索要,至2007年仅偿还15000元。后该下辖单位经历破产倒闭账目收归大兴安岭某林业局,付某通过信访、诉讼等多种途径向大兴安岭某林业局索要欠款始终无果。2020年,大兴安岭检察分院桑艳玲副检察长到我院督促检查指导服务民营经济工作。在桑检的指导下,新林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积极拓展服务民营企业方式、方法,主动多次走访民营企业,向民企宣传法律。特别是付某听了第二检察部负责人高群的法律讲座后,了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到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新林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多次到大兴安岭某林业局财务科、信访办、司法局等部门调查走访核实情况,充分了解情况后,多次与新林区法院就此案进行沟通讨论,并向新林区人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书。经过不懈努力,最终促使新林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大兴安岭某林业局向原告付某支付拖欠货款20235元,压在付某心头十三年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本案中,新林区检察院根据申请人提出的事实,展开细致的调查走访询问,明确被告诉讼主体,根据掌握的客观事实与法院多次进行沟通,为申请人争取诉讼地位。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让民企找到了主心骨,为民企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案结事了,终结了付某多年上访,维护了社会稳定,让群众切实看到检察机关在法律监督职能方面的巨大作用。

服务民营企业,保障地方民营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是检察机关重要任务之一。新林区人民检察院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守林的带领下强势出击,顶着各方压力,立足检察职能,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优势,从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民营企业绿色健康发展的角度出发,多次走访新林区内民营企业,了解民企法律需求,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有针对性的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向民营企业宣传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提供法律咨询,让民营企业充分了解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主动向检察机关举报申诉损害权益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做好民企坚强后盾,护航民企健康发展已成为新林检察院的一面旗帜。未来,新林区人民检察院会在服务民营企业的道路上继续做好指路人,护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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